快穿之掌家女主只种田 - 第1158章 【1157】味觉小娘子5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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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58章【1157】味觉小娘子51(5000+)
    “你想学?”
    “废话,咱们八珍楼,就属小虎子算得快了!我要有那能耐,就不用天天窝在后厨了,我也能站在前台收收钱,盛个菜,招呼下客人,夏天凉快,多美!”
    沈清无语的看着他:“合着你就为了偷懒呀?”
    余景天抹了一把脸,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你看我给你当掌柜,你当老板娘,这不挺好的?”
    沈清懒洋洋的回应:“那你就去找虎子学,就说我批准了。”
    “嘿,我都亲自来找你了,你咋能然我跟那小子学呢,你亲子教我好不好?我保证比他学得快。”
    沈清摇头,“不好意思,我恐怕没那时间,既然你空闲了,我来教你做冰吧?”
    教做冰?
    余景天搓着手,一脸兴奋,因为他想到了去年那些人为了买到他们家的冰,差点挤破门槛的事儿。
    “好啊好啊,快点教教我,”
    沈清很大方的把他带到库房,找来不用的大盆,提来水,还有砸成冰渣子的火硝。
    火硝只是硝石的一种,还有一种硝石叫芒硝,芒硝不能制冰,她用的是火硝。
    “这东西叫硝石,溶于水之后会结冰,但是这冰是不能食用的,想要用食用的冰,要在大盆里面放小盆,等冰凝结之后,小盆里面的水会凝结成冰,这种冰才能直接食用。”
    硝石是用来制作火药的,不过她们这个朝代还没有火药一说,她也没打算告诉他们。
    而且硝石制冰的说法,很是费时费力,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古人最有效的方法还是挖冰窖,储存冬天的冰,所以冰也就显得昂贵的多。
    等沈清演示完后,余景天的嘴巴张成了o字型,跃跃欲试的尝试起来……
    (注:此为剧情需要,不管是芒硝还是火硝,作者君并没有看到网上有制冰成功的案例,火硝还能使水的温度降低,芒硝更是没有任何变化,所以大家就当段子看看,不要当真,或者自己可以尝试一下,辨别一下真伪。)
    硝石在可以制作火药的朝代是非常贵的,真要用硝石制冰,只怕成本超级高。
    南陵国没有火药,硝石自然使用率没有那么高,所以她才能拿来制冰,不过今年的价格,要提升一些。
    之前卖的是十斤五百文,今年就……“一两银子吧!”
    余景天咋舌:“那岂不是一百文一斤了?这也太贵了吧,都赶得上冬天储存的了。”
    “贵有贵的道理,记住要问他们,这些冰是干嘛用的,吃的还是降温的,如果是吃的,一定要取中间的这些冰,这些冰的价格是一百文一斤,其他降温的还是五十文一斤。”
    这次游历,她还找到了很多硝土,硝是需要熬出来的。
    熬硝需要挖一个大坑,坑壁修整光滑,坑底夯实,然后在硝坑的正下方,挖一个蓄水的小坑,在坑底部钻一个洞,将洞通道蓄水池中,基本工作完成以后,坑底垫上厚厚的一层植物杆子,再把挖来的硝土倒进硝坑夯实,然后再挑水一桶桶往里倒,渗透进下方,蓄水池的水就是硝水了,硝水还需要继续熬煮提炼,起锅把硝水倒入,一锅硝水熬煮住到最后就会有晶体出现,这个过程并不容易。
    之前她买来的是直接制作成的硝石,价格也能接受,等到自己亲子做之后,才会发现古代的劳动力有多廉价。
    “以后,这冰,不需要大批量的卖了,你知道怎么做的就行,其实这硝石才是最难做的,我们自家饭店用就行了,卖的话,其实并不挣什么钱,你听着贵,其实赚的可都是辛苦钱。”
    而后她将制作硝石的办法也说了,说完之后,余景天的热情就降低了一半儿。
    忍不住问:“既然这么不容易,那你前年为什么卖的那么红火?”
    还不是因为作者想当然了,写出来了,后来经过查证,发现自己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修改的话来不及,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做架空处理,这边也能及时止损,自家用用得了,专卖的话,还是算了吧!
    “你看我卖的红火,其实我也很辛苦的,最主要的是,有的人还觉得我赚了很多,殊不知成本在那儿放着呢,所以去年我就没回来卖啊,因为我不想累死累活还被人骂了,今年咱们家的冷饮照旧还生产,但是对外就不卖了。还有,较之之前的价格,今年也要成倍往上增加。”
    激情不再,加上还要回八珍楼做饭,吃过早饭之后,余景天就回去了。
    沈清看今天天气不错,从外面走一趟,就运回来一篮子的土豆苗,因为农庄的田地都已经种满,所以她就将边边角角利用起来,将土豆苗埋进去,一天转移一篮子的土豆苗,甚至还将多余的苗套种到了麦田里,直到将所有土豆苗都种下去,她才心满意足的站直了身子。
    种完了土豆苗,又在房前屋后的空地,亦或者在后山找地方将凉薯、木薯、芋头、葛根、番茄等苗种下,没敢将所有苗种在一个地方,都死乱找地方种的,就等着将来他们能发出来一大片。
    北方地区4-10月是植物努力增长的阶段,一定要多种多移栽。
    你比如说藤蔓一类的植物,只要有藤子,剪掉之后再种下去,还是能够生根发芽的。
    比如红薯、凉薯这些薯类植物。
    沈清回来之后,嫌少去酒楼,每天泡在农庄和后山,伺候那些植物都机灵抖擞的活过来之后,才回到酒楼张罗海鲜粥的事儿。
    偶尔会拎起来几条鱼教伙计们做手打鱼丸,带他们熬奶白色的鱼汤,告诉他们各类海鲜的做法。
    等徒弟们将海鲜粥的方法学会了,沈清就每天送过去几条她看上的鱼。
    大的鱼头用来做剁椒鱼头,小的鱼头则用来和豆腐一起炖鱼汤,加入裙带菜之后,分成小碗送给这些食客们品尝,下一次来,真正喜欢这汤的食客就能点了。
    海虾的品种有很多,鸡蛋虾仁羹是他们的一道菜,还有椒盐口味儿的虾,可以连虾头一起吃,这样不浪费。
    螃蟹可以做成蟹黄煲,蟹黄面,还能腌制起来做醉蟹,选择醉蟹都是那种个头较小的沙蟹。
    只要沈清在的场合,总能研究出不同种类的吃法,甚至就连点心铺子,也多了蟹黄酥。
    余景天经营的面馆里,增加了麻辣海鲜面。
    刚开始可能大家不怎么喜欢,但是半价促销期间,但凡尝过的,就没有人说不好吃。
    刚开始八珍楼的海鲜河鲜需求量也就十来斤,后来增加的几十斤,但也只是三十斤封顶,再多她会说搞不过来。
    但是酒楼研究出来的酸辣海带丝,麻辣海蜇丝,爽脆马尾藻,裙带菜豆腐汤,却是不限量的。
    因为这些东西太多了,而且很能出菜,根本就不需要限量,还能卖出超级多份。
    海鲜这种食材,在他们北方,尤其不是沿海城市,可是很紧缺的食材,海带还好,晒干了能运输过来,但是价格很贵,可八珍楼却卖出来其他酒楼不敢卖的价格。
    余景天还有后厨的这些师傅们,就很好奇,她是从哪儿弄来的。
    沈清神秘的眨眼睛:“当然是我自己找的渠道,不然你们以为这两年我在外面吃白饭的?”
    “那,那你弄的那个什么番茄酱,是怎么弄来的,这种东西,我见都没有见过,还有什么葛根粉,夏天喝的奶茶里面的那个珍珠,怎么做的啊?”
    求知欲这么强,搞的她都不知道先教哪个了,“这个啊,很简单啊,淀粉,红糖,白开水,冰就够了,真想学,等我木薯种出来,你们就知道了。”
    木薯是广西热带地区特有的,能不能在这边种出来,还很不好说,种出来最好,种不出来,呵呵,那就只能存活于传说中了,西米露里的西米主要成分就是木薯,长得像树一样,根部结出红薯一样的根茎,剥皮戏精打浆出粉晒粉,过程跟洪水一样,当然也可以直接熬煮吃了。
    “番茄酱也是,这次回来我带了种子,已经种下去了,你们都不要着急,先用这些酱料做着,等成品下来了,我就教你们怎么做。”
    沈清说自己联系了一个镖局,专门运送她在宋国订购的食材,定期支付,每次都是自己去提货,从来不假手他人,所以大家一直觉得神秘,却从来没有人去怀疑过这些食材的来历。
    不管是海鲜粥还是海鲜面,亦或者是海带这种凉菜类的食物,都无疑为八珍楼带来了不菲的人气。
    尤其沈清还找到了很多外来品种的辣椒,调料,光是辣椒的味道,就分为好多个等级。
    胡萝卜的出现,也让酸辣土豆丝没那么单调了,连鱼香肉丝都能安排上了。
    每天盯着徒弟们试菜,自己敢于尝试发明新菜,偶尔还会去前头看看食客们对新菜的反应,老板娘的日子,过得虽然忙碌,但是还算充实。
    面馆那边,余景天又买了好几个人帮忙和面,做体力活,他主要负责调味儿。
    别说这小子在做饭方面还算有一定的领悟力,起码面能自己发明创造了,但是他发明出来的面都没有最经典的拉面、刀削面、烩面、热干面卖得好,就连米线的点名率也比他发明出来的面强。
    海鲜面、担担面推出以后,他发明的鸡丝冷面就更无人问津了。
    “我尝过了,不是味道不好,味道挺好的,就是吧,你发现没,带汤的面比不带汤的干面卖得更好。热干面靠的就是麻酱的味道,没有麻酱的碱水面,味道就会少了灵魂,面的品种太多,也会让老百姓眼花缭乱,到了夏天,你的凉面就会卖的好了,等等就知道了。”
    沈清躺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晒太阳的时候,也不明白自己明明想走街串巷做宴席的啊,怎么走着走着,就干起了酒楼的生意?
    不行,酒楼太栓人了,她还是觉得做酒席更得劲,不仅能够看看世间百态,还能体验不一样的生活,尤其走街串巷整起来,便于她更了解这个国家。
    思索再三,她打算自己专门成立一个上门服务的席宴团队。
    当她将这个想法告诉余景天的时候,后者想都不想:“那我跟着你一起干。”
    沈清无语:“你的面店做的有声有色的多好啊,干啥要跟着我干?不行,不能耽误酒楼的生意,咱们面馆和八珍楼是一脉相传,你要走了,谁帮我盯着铺子现在咱八珍楼、糕点铺、面馆一天的营业额加起来,多的时候百十两,少的时候四五十两,这可都是钱啊,你可不能给我干杂了。”
    “再说了,酒楼我还是要管的,只不过这宴席啊,更具挑战性,一个月就接四单,多了我也不接。”
    “你只接京城的?不会再出远门了吧?”原来这小子怕的是这个啊!
    “我又不是你媳妇,你天天盯着我去哪儿做甚?”
    “那我让你当我的媳妇,你当不?”余景天脸色一正,很认真的看着她,沈清笑骂:“你想娶我做媳妇?你比我小,我始终把你当弟弟的。”
    “狗屁弟弟啊,我明明比你大半岁,什么时候你比我大了?”
    呃,老娘加起来的岁数可不就比你大,都能当你老祖宗了,反正潜意识里,这就是有点姐弟恋的感觉啊!
    她摇头,“我不嫁你,咱俩不合适,”
    沈清毫不留情,甚至没有半点犹豫的就给拒绝了,这让余景天很是不满。
    “你看上林森了?你想嫁给他?”
    沈清觉得有些好笑,“为什么你觉得我一定要嫁人呢?我不嫁人就活不下去了是不是?你看我现在,不是大部分时间还是男装?你把我当男人不就行了?不要总觉得我是女人,”
    “把你当男人?你明明是女人,我为什么要把你当男人?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看上林森了?你看不上我,可以,但是你不能嫁给林森,林森那家伙有什么好的?有我知道心疼人?还是比我长得好看?”
    沈清好像还真没考虑过自己的人生大事儿,以前是觉得自己年龄小,除外游历两年回来,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已经十六岁了,及笄了,是个大姑娘了,连被遗忘的大姨妈都造访了,的确不该说什么不嫁人的事儿了。
    但她还不想这么早就谈人生大事儿:“我过两年再说,林森嘛,没有考虑过。他还不知道我是女的呢,自然也没有对我有这想法,”
    余景天好像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你也太天真了吧?你怎么会认为人家没认出你女儿身呢?你也太可笑了,你把男人当成啥了?”
    余景天摇着头走了,留下沈清一脸懵的看着他:“啥意思,林森知道了?”
    何止知道了,得知她一个女人只身离家出走,把余景天揍了个半死,当然,这还是事后沈清找陈飞虎了解到的信息。
    这也就理解,为什么余景天对林森恨得咬牙切齿了,听说这俩人水火不容,天天抬杠。
    沈清现在手里没有存款,她想要通过开席的方式,把空间里的物资尽数换成钱。
    于是她又买了十个人,把酒楼那边辛苦培养的人抽调出来四个,填补进去四个,庄子里抽出来四个,填补进去四个,留下的两个主要用来打杂。
    之后将他们统一进来,进行培养,将庄子里的一日三餐变成了他们练习的主场。
    有了经验之后,又去面馆、八珍楼后厨进行实战,三个多月之后,得到尚可认同。
    6/7/8是一年当中最热的几个月,也是最能锻炼他们的几个月。
    沈清不仅要看顾他们练习,还要盯着收麦子,麦收之后,大批量的种土豆,之前套种的那些已经长很大了,要不了多少日子就成熟了。
    木薯虽然成活了,但是根系里结不出果子,遗憾收场。
    山药、芋头、红薯、葛根,洋姜、番茄等出来的效果还都不错,过两个月就能成熟了。
    红薯她一直采用的都是扦插的方法,最初的一两株,现在已经被她扦插到一两块地了,从5月开始,面积一直在扩大,即便往后吃不了红薯,也可以吃叶子,反正只要它发出来,她就想办法截掉,扦插,今年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让红薯藤子泛滥,等到秋天,她就可以收获地下的根系了,
    哪怕长得只有手指那么粗,明年也能发出来,今年的首要目的就是扩大版块,明年春上才能大面积的种植,到了冬天,就能收获满满了。
    红薯藤子长得很快,尤其是沙土地长得更好,耐旱,不宜过多的浇水,但是吸收灵泉水之后的红薯藤,不仅叶子长得黑绿黑绿的,就连下面的根系也异常的粗壮。
    沈清就喜欢蹲在地头研究她的这些宝贝。
    过了最热的时候,她就在八珍楼挂上上门做宴席的牌子。
    根据档次的不同,列举了低中高三挡,十桌起步,起步价五十两、一百两,二百两,全包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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