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逼我抄书怎么办 - 第352章 眼光局限和成长
说话就怕有“但是”!
这么短时间里面林梦就已经查找到了大量的数据,从第一本卖出影视版权的网络小说,到第一本被翻拍成网剧跟电视剧的网络小说,再到从02年开始当年卖出最高价的网络小说影视版权价格……
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够从这堆数据里面听出来一丝异样,最主要也是最清晰的一点便是这个网络小说的影视版权价格从第一年开始是每一年都在迅速飙升,而到了2015年之后在龙腾的年度盛典上率先第一次提出“大ip时代”这个概念之后,网络小说,尤其是立于金字塔顶尖的那些大热现象级作品,更是一跃成为了人人争抢的顶级ip。
这个时候的龙腾已经不满足于光是网络小说的影视版权了,而是包含游戏版权、漫画版权等等在内的一系列版权统合到一块的“ip”。
尤记得2015年全网作品影视版权卖出第一高价的来自于五大至高神之一华娱中文网作者囚徒作品《琅琊》影视版权率先卖出了突破八位数的一千八百六十万,这在当时已经被所有人称之为很难再突破的天价了。
那时候一句“江左梅郎,麒麟之才”几乎称霸了整个档期。
然后在2016年网络小说正式跨入了“大ip时代”之后,同年拍摄的改编自网络文学的网剧、电视剧犹如过江之鲫,《微微一笑很倾城》、《青云志》、《余罪》轮番称霸各大视频网站,霸占了一整年网友们的眼球,同时不知道带动了多少各大网站的会员vip购买率。
不少中小影视娱乐公司更是凭借着网文改编成网剧的小投入大回报一举站稳了自身在娱乐圈的立足之地!
“......”
沉默...多人视频内所有人不约而同的陷入沉默。
洋洋洒洒说了十几分钟,林梦自个儿都有点唇干舌燥不已,悄然拿起放在办公桌右手边的朴实无华保温杯轻轻抿了一口,同时也算是给所有人一个消化自己刚才所说内容的时间。
要不是李淳罡很清楚这个多人视频会议是自己召集的,同时《剑来》影视版权合作的这个问题也是他突然期间抛出来给众人的,不可能会有时间可以提前准备,要不然在听完林梦的长篇大论之后肯定会认为她在此之前做足了功夫。
实际上这些东西不过是她在短短十来分钟的时间里面收集到的!
一个人的业务能力有多强,不是看平时工作业务能力有多么强,而是看其在应对突发状况时候的临场应对能力强不强!前者只要肯花时间去努力,总能够做得不差就是了,而唯独后者……
没有丝毫可以取巧的点,完全就体现出一个人能力的强弱了!
在这一点上,毋庸置疑林梦是再优秀不过了。事实上李淳罡与老罗平日里在闲聊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提起林梦工作能力上的优秀,用老罗的院花来说就是:“这丫头太出色了,搞得我在工作室越来越没有存在感了!”
再熟悉不过罗文是怎样一个人的他可不会误会老罗是在抱怨林梦的夺权,而是真真正正从反面在夸奖林梦的工作能力强,基本上工作室上下大小事务都处理得井然有序,除了重要的事情需要罗文和李淳罡两人之一点头答应或者在文件上签署名字,估计老罗干脆不去工作室直接在家陪老婆都不要紧。
事实上,罗文近来正是如此的。
当然不是他故意仗着股东老板的身份在上班时间偷懒,虽然就算是如此低下的工作人员也无可厚非,但真实的原因却是老婆林依敏快要生了? 作为老公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陪伴在老婆的身边。
言之有物!言之凿凿!言之有理!言之……
此时的李淳罡满脑子都是这类成语? 以他的智商已经能够大致猜测到林梦想要表达的意思了,看到大家依然沉默不语? 或许说是不敢第一个开口更为恰当一点? 于是第一个开口说道:“学姐,我大致明白你的意思了。我对于《剑来》的质量比所有人都要有自信? 也比任何人都要确信只要在资金足够、特效烧到位的前提下,一定会称霸同档期的!”
知我者? 学弟也。
视频画面里的林梦闻言眼前一亮? 说话的声音不由自主地高昂起来:“既然如此还谈什么影视版权价格呢,就像是实体出版的分成版税一样,我们直接以《剑来》的影视版权为条件,与对方达成合作。而且据我所知? 《鬼吹灯1精绝古城》的改变剧本还是出自于老板你之手? 考虑到对方也是一群丝毫没有涉足过娱乐圈的雏鸟,我相信这一点又可以为我们进一步争取到更大的利益,甚至时间充裕的话,还可以兼职监制的职业等等……”
一边说,她的脑海里面开始一边构思起全盘计划? 包括在这一次的双方合作将《剑来》改编拍摄成电视剧之后的这个分成比例,具体职权划分? 还有如何为己方争取更多的有利条件等。
另外还有一些话,林梦是没有当着工作室大家的面说的? 一来人口嘴杂,即便大伙之间关系再好? 该堤防的地方还是该小心谨慎一点的? 现在面相看上去都不像是“二五仔”? 但难保有人会在金钱的诱惑下放弃原则出卖工作室利益。
而且这些话里面也有一些不太好听的话在里面,比如说在文思泉涌工作室工作的时间久了,越是察觉到这个工作室内目前存在的各种各样弊端,像是说制度不够明确、工作划分不够细致、业务能力有待提高、过于依赖李淳罡与禾苗两位等等……大多都是以前罗文执掌工作室遗留下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想要改不难,难就难在这样大刀阔斧改革后产生的影响。
最后一点,也是林梦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一点!
那就是在她认为两位老板李淳罡与罗文都有点太小家子气、格局也不够大,要不然在当初工作室进行股权变更改组的时候,就不是继续保持一家工作室的状态,而是顺势而为变成一家公司,然后再一点一点地做大做强。
以当时“至淳至罡”这四个字在网文圈的影响力,还有李淳罡的财力,想要办成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当然这也是能够理解得,毕竟两人在此之前都没有过这方面的经验,难免会有点小农的保守思想。
罗文是想着保留着工作室一点点发展,求稳为上!
李淳罡则更简单了,就是想有一个专门为自己处理事情的个人工作室而已!
因此这两人凑到一块,都没有想着当时一步到位直接成立一个公司,可以省却多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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