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阿拉斯加淘金日记 - 第十五章 猎金兄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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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辛小心翼翼地翻开泛黄的日记本看了起来。
    日记的主人名叫罗伯特,而这本日记第一页的起始时间是1902年5月13日。
    日记內容前面的大半部分,都是讲罗伯特跟隨淘金队来到这里淘金的过程。
    那已经是一百多年前发生的事情了,这支淘金队一共21人。
    淘金队成员都是一些家境普通或者投资失败的人,急需金钱但又没有资本购置淘金设备,只能採取人工淘金。
    怀揣著一夜暴富的黄金美梦,乘著还没退去的克朗代克淘金热,这支小型淘金队开始了他们命途多舛的淘金之旅。
    他们凑齐费用租下了利文古德附近一片区域的矿產开採权,然后携带著必要的物资,从刚建市没多久的凯奇坎出发,歷经一个多月的时间终於抵达这里。
    那时的野外生存条件自然远远比不上现在,路上就有三人因为阿拉斯加荒野恶劣的环境而殞命。
    好在他们很成功地在这里发现了一条金矿带,而且旁边还有这个天然的山洞庇护所。
    他们在山洞扎营,一边建设营地,一边开始了淘金。
    这条金矿带含金量非常高,只一个多月,他们便收穫了八百多盎司的黄金。
    黄金梦终於要实现,所有人都兴奋无比,更加卖力地投入到淘金工作当中。
    等到达八月底,也就是淘金季即將结束之时,他们的收穫已经来到了两千多盎司。
    就在所有人都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中之时,灾难降临了。
    罗伯特的最后一篇日记,记录了这场灾难的开端。
    ……
    1902年8月27日
    该死的,威廉士竟然是个叛徒,当初就不应该在凯奇坎答应让他加入!
    可谁又能想得到,看上去那么和善的小伙子,竟然会是臭名昭著的猎金兄弟会成员。
    我们早就该从他胳膊上那个噁心而奇怪的纹身猜到他的身份的,是他把自己偽装得太好了,大家都喜欢他,自然也就不会往坏处想了。
    事已至此,即使猎金兄弟会再强大,我也要为了我的黄金而奋战到底,北太平洋铁路股已经让我失去了一切,我不能再失去这些黄金了。
    他们明天应该就会来到这里,可我们也並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只要他们胆敢打我黄金的主意,我手里的温彻斯特步枪一定会让他们付出惨痛的代价!
    如果失败了,那我寧愿葬身在这里,因为,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可恶,当初在凯奇坎的时候,应该去一趟溪街的,那里的美人真的很棒,如果能活著带黄金回去,我一定要在那里待上一个星期。
    ……
    这是日记主人罗伯特的最后一篇日记,可以猜测,他没有在第二天猎金兄弟会的袭击中存活下来。
    这里的骸骨之中,应该有一具是属於他的。
    让周辛再次感到惊讶的,是罗伯特在这篇日记的最后画的一个奇怪图案。
    根据图案下面的备註,这就是日记里提到的威廉士身上的纹身图案,也就是猎金兄弟会的標誌。
    图案是个类似海贼骷髏旗的標誌,下面交叉的是一把刀和一把枪。
    上面骷髏的位置,是一个发著光的金元宝。
    没错,就是属於国內黄金象徵的金元宝。
    周辛大感惊异,毕竟美国人对金元宝这种东西应该是比较陌生的,至少不会將其当成黄金的象徵图案。
    难道这些猎金兄弟会的成员,竟然是中国人?
    又或者是兄弟会创始人或者核心成员是中国人?
    这不无可能。
    那时候,国內还处於黑暗而落后的清末时代,很多美国人以美国遍地是黄金为由,將国內民眾骗到美国,充当低价劳动力。
    这些可怜的华工被称作猪仔,在异国他乡受尽屈辱。
    或许这些华工中有个胆子大的想:既然你们骗老子这里到处是黄金,那老子就专门抢你们的黄金!
    然后就组织其他受压迫的华工成立了猎金兄弟会。
    周辛脑补著这样一个乱世豪杰,嘴角露出了笑容。
    只可惜这些都是一个多世纪前的事情了,猎金兄弟会应该也早已消失在了时间洪流之中。
    当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有趣的事情,怕是已经没人知道了。
    又在山洞搜索了一圈,没再发现什么特別的事物。
    但就当他打算从最右侧的烹飪区离开时,又有了新的发现。
    他先是被一阵隱隱的黄金味道所吸引,然后看到烹飪区火堆旁有一副骸骨。
    隨后他又看到旁边的洞壁上,用木炭歪歪扭扭写著几行字:
    “洛杉磯奥维拉街32號,如果您能看到这些字,请把我的怀錶带给那里的朵洛希·海婭特女士,告诉她杰克森永远爱她。
    作为回报,我愿意把我藏在火堆里的6盎司黄金送给您。”
    周辛猜测,这个叫杰克森的人应该是在与猎金兄弟会的战斗中重伤昏迷,逃过一劫。
    但他自知命不久矣,这才把心中的遗憾写在洞壁上,希望有一天被人发现。
    谁知造化弄人,这里太过偏僻,一直过了一百多年,才终於被周辛发现。
    而他至死都牵掛著的朵洛希女士,现在肯定也早已不在人世。
    他鼓起勇气在地上的骸骨中找寻,很快便发现了他所说的那块怀表。
    这是一块铜製的老式怀表,锁扣处由於氧化腐蚀粘连成一团,他用力抠了半天才掰开。
    表盖內侧镶著一张女子的黑白照片,应该就是朵洛希女士了。
    將怀表收好后,他开始刨挖面前的火堆。
    火堆里面还有很多燃了半截的木柴,仿佛在诉说著一百多年前这支淘金队的往事。
    扒走厚厚的炭灰后,下面是一层平铺的石块,更加浓郁的黄金味道从石块下面散发了出来。
    挖开石块,一个小铜瓶子露了出来。
    显然,这里面就是杰克森私藏的6盎司黄金了。
    也许他是想著多带点黄金回去,好让朵洛希过上富贵的生活。
    只可惜,最终不止没带走黄金,还把命留在了这蛮荒之地。
    周辛捡起瓶子,吹了吹上面的灰,將塞子拔开,一股浓烈的黄金气息扑鼻而来。
    里面果然是沙金,经歷了一百多年的岁月,黄金依旧闪耀。
    看著手里的意外之財,周辛乐开了花。
    “以后有机会去洛杉磯,就去奥维拉街32號看看,也许能碰到朵洛希女士的后人呢?”
    直到確认这里再没有其他有价值的东西后,周辛离开了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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