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人终成家属 - 分卷阅读3
选择另一条路,从一楼老师办公室旁边拐出去。
这个时候老师大多也都回家了,所以办公室门闭得紧紧的。老师办公室的楼梯挺长的,又只有两盏瓦数并不大的灯照明,盛天雨加紧脚步――嗯,他绝对不是因为怕黑什么的。
天气越发的冷了,盛天雨缩缩脖子,将防寒服上的拉链拉到下颌处。这个时候,他的动作停了下来,偏了偏头――刚才好像有什么声音?
盛天雨听了一会儿,除了隐隐约约的喘气声,好像还夹杂着时不时的吸气声。盛天雨皱了皱眉,想着既然这个时候没见到人,他也不想耽误时间,于是抬起脚又准备走。
结果才没有走几步,旁边的楼梯下方的拐角处突然撞出来一个不明物体:“啊嗷!”
盛天雨惊叫了一声,一半是因为惊讶一半是因为……被撞痛了。他下意识地撑住那个比自己好像还要高大一些的男生,借着晕黄的光看清了对方掩盖着鼻青脸肿下的样子,居然是上学期才转到班上的同学:“……余、余昆?!”
“闭嘴,不许吵!”余昆现在不止身体不舒服,连心情也糟透了。
“你怎么还在这里?对了,你脸上是怎么回事?”盛天雨觉得身为同班同学,怎么着也得关心一下。
余昆正好撑着盛天雨从裤兜里摸出个手机,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过了一会儿,他把手机一关,语气带点儿强横的意味:“盛天雨同学,老师教导我们要互帮互助,不介意今晚上借我去你家留宿一晚吧?”
作者有话要说:我……我是不是得了“无留言综合症”了嘤嘤嘤嘤嘤……
乃们这群霸王龙!【咬手绢
小米糕快来镇楼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高中那年,他们爱上了同一个女生,青春的竞争,成绩上,着装上,礼仪上,表面的不动声色,暗地里却是将对方打听的详细无比。
高考后,三人进入了同一所大学,女孩却再也没有收到过俩人的消息。
婚礼那天,新娘看着优秀的两个曾经的追求者,叹了口气,说:“原来最后是你们在一起了!”
☆、留宿
在农村,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谁都不想要走夜路的。冬天的天黑得早,所以盛天雨随时都在书包里备放了一只手电筒。原来是那种装电筒的,后来出现了充电电筒,体型更加小巧,而且不用担心电池问题,所以盛爷爷早早的准备了三个。
余昆是新转到龙门乡中学的,听其他人说,余昆好像原来还是大城市的孩子,后来不知怎么回事,在初二下学期的时候转到了盛天雨的班级。
其实这种转学生并不少见――如果成绩好,又通过了测试的话,只要愿意,任何同学都可以转换班级的。毕竟就算是学校,他们也喜欢好学生越来越多,而且好学生都在一个班级里学习,可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何乐不为呢?
至于余昆转到龙门乡中学给了学校什么样的好处,那就不足为外人道了,至少增加了一个升学的人选,无论怎么样都是好事啊。
要知道,龙门乡中学近一千的学生,初中升高中的只有几百人,等到高中升大学的……那人数就更少了,就是难得有几十个考上了大学,最好的也是二本学校。
所以盛家一早就决定了――盛天雨一定得考到镇上的高中去,哪怕是住校也要到镇上的学校去学习。
毕竟镇上的那所学校,每年都能有一千多人考上大学,重本大学也是好几百人――凭盛天雨的成绩,加上镇上学校的师资力量,一定能够考上更好的大学的。
所以,在农村读书的学生都想着要把书读出去,也因此,余昆这种从各大城市转到小乡村读书的行为就让许多人不解了。
不过大家也知道这是别人的隐私,都没有去打探过――或许其中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余昆这人平时也不太和大家一起。
大家或许会说――哎呀,不愧是大城市的人啊,肯定不屑和我们这些小旮旯的地方的人玩。但这也是说说而已,毕竟每天看着余昆穿得光鲜亮丽的来读书,还有许多大人都没有用过的手机,自然而然会让人产生距离感的。
余昆是住在乡上的,听说他的父母都没有和他一起住,但是却请了一个保姆照顾他的生活。盛天雨对于余昆这种行为十分不解――明明从学校到余昆住的对方不过十多分钟的路程,为什么他要花费几十分钟跟着自己会村子呢?
不过这个年纪的少年,偶尔到好哥们家里留宿一晚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盛天雨也没有想太多。
余昆长这么大,还没有走过这种土路,尤其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绵绵细雨,使得天色越发的暗沉,光线越发的不好。
盛天雨将自己包里的雨伞给余昆撑着,自己则是把衣服上连着的帽子直接扣在头上,他在前面打着手电筒,一边领路,一边拉着余昆走――没办法,谁叫余昆对于这种土路毫无办法,走几步就要踩到土埂外去。本来他的脸上就带伤了,要是再崴着脚脖子什么的,那可就麻烦了。
就盛天雨那体型,他自己都不相信可以把余昆背起来。
等下了梁子,远远的就听到了犬吠的声音。盛天雨将外面那道用竹子编的篾栏拉开:“爷爷奶奶,我回来了。”
“可算是回来了,要不然你爷爷还要考虑要不要去接你了呢,”盛奶奶从灶屋出来,拍拍身上的灰,“耶,小雨,这个是你的同学?”
“啊,嗯,因为今天他家里没人,所以就想着能不能在家里吃顿饭。”盛天雨随便编了个理由,但其实他和余昆并不熟,所以说这话的时候还有些别扭。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毕竟是小雨的同学嘛……这位同学,吃完了饭就不要走了,就在这里睡一晚上好了,这天色也晚了,到时候就在这儿睡一晚上好了。”盛天雨几乎从来没有把同学带回家里来过,盛奶奶有些高兴,也没有去管盛天雨的表情不太对。
“盛奶奶,谢谢您。”余昆的道谢让盛天雨有些诧异的看了一眼――这人看起来并不是不好相处嘛。
“小雨回来了啊?”盛爷爷从屋里出来,正看到几个人站在地坝,“都进了吧,外面那么冷,还有雨。”
等到盛天雨和余昆进来的时候,盛爷爷才借着灯光看清:“这位同学,你脸上是怎么回事?”
“……爷爷你叫他‘余昆’就好了,他……他这个样子是不小心摔着了……嘿嘿,你知道那个路上不好走。”盛天雨怕余昆说出什么劲爆的话,连忙道。
他总不可能说余昆很可能是打架打出来的吧?要是真这么说了,爷爷奶奶一定会担心的,说不定还以为余昆是坏学生呢――虽然盛天雨也不知道对方是哪种人。
不过盛天雨宁愿相信学生都是没有太多坏心思的,况且他自己身上也没什么别人可图的。
“哦,的确,余、余昆你先坐吧,我去那点儿药给你擦擦――小雨你去打盆热水来。”
其实余昆脸上并没有多重的伤,只是看着吓人而已,这会儿做了处理之后已经没之前那么吓人了。
晚饭是醋溜白菜、咸菜炒肉、炒茄子和南瓜饭。
农村的南瓜饭是将南瓜去皮挖瓤切块之后放到炒菜的锅里加菜油炒一会儿,然后另一个锅煮饭,煮到饭半熟的时候将饭用筲箕“沥”起来,然后将沥干的饭倒在南瓜上,最后外面再续点儿沥出来的米汤――不用太多,只要刚刚把南瓜“淹”了就可以了。
这样做出来的南瓜饭带着一股南瓜的清甜味儿,而且南瓜不像红薯那样有些哽人,更不用担心冷了会变硬难以下咽。
咸菜炒肉是每家人都会做的,肉也不是新鲜的,而是用盐腌了一段时间的,酱黑色的咸菜被切成丝,和看起来有些油亮的肉片搅在一起,在冬日里散发出浓浓的香气。
虽然余昆吃不下这么大块的肥肉,但是却意外地发现除去肥腻的中间部分,瘦肉和皮子那两部分都十分的美味――不过因为是在别人家做客,所以他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挑着吃。
还好因为盛天雨也吃不惯那么肥的肉,所以一开始的时候,盛奶奶就用锅铲在锅里炒好后将这几部分“分尸”了。
茄子和白菜都是自家种的,茄子里面加了一些肉末,白菜则是炒的很脆,配上带着南瓜香甜的白米饭,光是颜色就十分诱人了。
其实这一顿饭算不上很美味,只是非常普通非常普通的农家菜肴,但是余昆却意外地吃了两碗,最后还喝了大半碗的米汤。第一次,余昆感觉到吃得有些撑。
盛家喜欢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虽然不一定要看,但是总归是图个热闹。最近热播的《武林外传》很是受盛爷爷和盛奶奶的欢迎,而且有好几个台都在播,什么时间段都有,有时候盛爷爷和盛奶奶他们看了一遍还要看第二遍。
或许,听到那里面搞笑的台词也有助于消化?
饭后,盛爷爷收拾桌子,盛奶奶去洗碗,而盛天雨和余昆则是被赶到了房间去做作业――虽然平时这是盛天雨做的,但是有同学来,还是多花花时间陪同学吧,唔,到时候也可以一起学习学习。
盛天雨的房间的书桌是盛爷爷亲自砍木头做的,是一个一米多长宽的桌子,平时不用的时候还可以收起来。
余昆全身上下都没有一张纸的样子,当然也不可能做作业了。不过他很意外的发现盛天雨居然还有高中课本:“你还有这个?”
“呃,那是我跟我姐姐借的,”盛天雨顿了顿,“不过我这儿没有杂志或者故事书,你要是不想看课本的话也可以看这些。”
“哦。”余昆答应了一声,然后把书放回去掏出手机来玩,过了一会儿,见盛天雨从书包里拿出卷子开始做,他憋出一句:“你不问问我是怎么回事吗?”
盛天雨愕然:“呃,你要我问吗?”
作者有话要说:沙子发现小攻神马的迟迟出不来嗷嗷嗷……
让我们一起大声呼唤吧啊啊啊……
一不小心回忆老家的情况就回忆多了【撞墙
唔,沙子说过此文慢热木有?当然,如果小攻候选人出场了,就会拉快节奏的……【泥垢了!
☆、道歉
没有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永远不知道农村有多么不方便,可是看到那些在农村生活得好好的人们,又会奇怪为什么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还可以如此自在。
余昆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
虽然他是“被迫下乡”到龙门乡这个小地方读中学,但是他在乡上住的地方还是很不错的――瓷砖地板铺地,粉刷得雪白的墙壁以及崭新的各种家具设备,连卫生间里虽然不是冲水马桶也是手柄冲水;虽然没有浴霸但是随时供应热呼呼的淋浴热水……
可是在盛家,他觉得大多数都颠覆了他以往的观念。
因为不想爷爷奶奶多麻烦,所以盛天雨在余昆说话前先开口让盛奶奶打消了给余昆重新铺床的建议――反正他那个床不算小,就算睡两个成年人也不会觉得拥挤的。
盛天雨一直在观察余昆的表现――在此之前,他和余昆的交集基本上屈指可数,老实说,要不是看到余昆那个时候脸上的伤的话,他是绝对不会把余昆带回家的。
虽然他的家算得上是村子里很是干净整洁的了,但是去过姐姐盛夏在镇上的家的盛天雨还是知道农村的房子在那些“高等”地方的人眼中有多么的……原始和简单。
而余昆听说是来自大城市,想必更是不适应这种地方吧。
事实上盛天雨没有想错,余昆当时说要到盛天雨家里留宿绝对是一时冲动。当时他在那土路上深一脚浅一脚走的时候就已经后悔了,不过当时看在盛天雨把伞借给他自己淋雨,而且怕他摔着紧紧拉着他的手的份上,他还是没有转身离去――或许,其中也有要和他们赌气的缘故吧,谁叫他们把自己“流放”到这么个偏僻的地方?
当时到盛天雨家的时候,因为下雨的缘故四周已经黑乎乎的了,所以余昆也只能隐隐约约看出房子的轮廓――第一个印象是还挺大的,估计有五六间房。
后来因为身上疼以及盛爷爷给他上药和后来肚子饿的缘故,他并没有注意周围,只觉得好像农村也挺不错的?
不过他后来还是觉得这个地方完全比不上自己原先住的小洋楼或者高楼公寓。
尤其是当余昆不得不和别人共用一条帕子擦脚的时候,更是脸色臭到了极点。余昆长得很俊朗,就是人稍微黑了点儿。不过这点儿黑在灯光下恰好遮住了他有些臭的脸色。
不过盛爷爷和盛奶奶可能因为光线、角度、年纪的原因没有发现,并不代表盛天雨没有发现。
似乎是看出来他内心的不满和郁卒,等到两人到了睡觉的时间,锁上房门后,之前一直浅浅的笑着,给人很柔和的印象的盛天雨脸上难得得板起了脸,表情严肃而认真。
“或许你会觉得农村太脏了……可是也请你不要在爷爷奶奶面前露出这样的表情。你只是在这里留宿一晚,爷爷奶奶给你烧好热水让你洗脸,给你洗脚的也是干净的热水――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就是对最宠爱的姐姐也没有这么做过……”
顿了顿,盛天雨也觉得自己不应该对以后不太会有交集的同学说这么多。他叹了一口气:“总之,我绝对不是教训你。只是,我想拜托你一件事,这里的环境是比不上你以前的优渥,不过你也只是在这里住一晚,所以请不要让爷爷奶奶绝对没有招待好你。”
脱下外套,盛天雨将床上的两床被子分开:“今晚上你就睡里面吧,我早上起的有些早,我怕打扰你睡觉。”
“我明天也要上学。”
“呃?”盛天雨愣了一下,才笑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早上要起来做早饭,所以怕吵到你。”
“你做早饭?”余昆似乎有些吃惊。
“怎么了?我看起来像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嘛?”盛天雨难得地撇了撇嘴。
“不,只是……有些惊讶罢了,你很辛苦啊。”余昆一开始的时候就觉得盛天雨长得很俊秀――这不是那种雌雄莫辩的那种,而是一种让人很舒服很吸引人的感觉。
说真的,一开始的时候他还没想过龙门乡这个小旮旯里会有这么灵秀的男孩子――即使是全身上下穿着加起来不过一百多块钱衣裤,理着这里大众的很短的板寸头,都给人一种让人想要靠近的亲和感。
学习好,长得好,性格也不错,余昆对这个平时基本上没有交集的同学的印象是比其他的同学要好上那么几分的……只不过,还会做饭……
余昆一边在内心用“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理由解释,一边又不可抑制地在脑海中突然冒出了“居家必备”的字眼……摇摇头,余昆将这个诡异的想法甩开――他果然是被脱线的哥哥给传染了吗?
“习惯了也没什么了,不过你还不去睡吗?我这么站着很冷啊。”盛天雨已经脱得只剩下里衣里裤了,在这种下雨的冬天夜里还是有些冷啊。
“哦,抱歉。”余昆立马把外面的衣服裤子脱了,穿着一套保暖内衣就往床上爬。
关了灯,屋子里很快就陷入了黑暗。因为两人是一人盖一床棉被,所以并不会有什么尴尬事情发生,就好像是睡的单人床那样。原本盛爷爷盛奶奶要买电热毯的,但是因为比较好的那种也是上百元,这样买个电热毯还不如多灌一些热水袋。
盛奶奶发明的热水袋不是那种卖出来的软乎乎毛茸茸的,而是用送鲜牛奶的玻璃瓶灌上热水放到靠脚的地方――当然,这个是不能直接接触的,毕竟玻璃瓶什么的不隔热。
余昆睡的那床被子里就有一个,热呼呼的让他觉得就算没有电热毯没有空调也挺舒服的。
冬天的夜里特别的安静,尤其是外面还有小雨淅淅沥沥的时候,盛天雨迷迷糊糊地要睡着了,才听到余昆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
他说:“抱歉,盛天雨,我并不是觉得农村太脏了。”
他说:“……我也没看不起你的爷爷奶奶,我知道他们对我很好,我也并不是发大少爷脾气。”
他说:“我知道我的性格有些……那个,而且我也不是讨厌,只是不习惯……我、我很感谢你今晚上让我留下来住。”
余昆还想说什么,不过想到盛天雨可能已经睡着了,他张了张嘴,还是安静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盛天雨带着些许困意的声音轻轻响起:“很晚了,早些睡吧。”
s省c市的某栋高级公寓内,年轻的总经理正坐在软皮沙发椅上:“……今晚上阿昆居然发短信说他去同学家里住……他不会是情窦初开了吧,真奇怪,难道龙门乡那个小地方还有阿昆看得上的人?”
虽然语气有些担忧,但是表情却怎么看怎么有看好戏的嫌疑。
“鉴于阿昆是你的亲弟弟,我认为他现在才‘情窦初开’已经是很不正常的事情了,”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出现的是一个面容说不上俊美夺目,甚至可以说是偏于普通的男人的脸。
不过在这张最多只能说是中等偏上的脸上,却有一双十分吸引人的深邃黑瞳,为男人整个人增色不少。
他在看到年轻的总经理脸上的表情的时候,慢吞吞的补了一句,“比起你小学一年级就知道拈花惹草的性子,和你有相同血缘的阿昆实在是太‘奇怪’了。”
“……”谁都别拦着我我要揍死他!
“对了,你说你上次是在s大发现那个照片的,那么就帮忙查一查那个照片的持有者是谁……”似乎完全没有发现年轻的总经理脸上要掀桌的表情,男人依然用温和的调子不紧不慢地说道,“当然,如果能够找到照片上的就那就更好了。”
“这件事,越快越好。”
作者有话要说:沙子觉得吧,十四五岁的少年差不多就是这样――至少沙子以前接触过的差不太多……
额,这里面的名字和个性有一部分借鉴沙子曾经接触过的,嘤嘤,希望他们别发现了~
附上小短文一则~
姐姐神马的最有爱了~
某日弟弟羞羞答答的对姐姐说:“怎么办?我好像看上了我们班一女生”
姐大怒:“臭小鬼!现在这个社会多危险知不知道?多少人感情破裂,人格分裂,自杀知不知道?你有没有为自己,为姐姐,为父母想想?”
弟颤抖:“一女生他哥哥。。。”
姐:“。。。。。弟,勇敢的去爱吧!!!+v+”
☆、错过的假期
z国一向是个人口大国,是以在z国找人虽然比大海捞针要容易些,但是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尤其是临近年关,人口流动的数量骤然增大,自然是不方便个人的寻找。
于是,当年轻的总经理吩咐人去s大访查的时候,那个时候,盛夏已经经历了“残酷”的期末考试,收拾行装到了长途汽车站,准备回家了。
大学的假期一般来说比高中要更早一些。而对于像是盛天雨这样的初三党,当初一初二的学生们已经开始窝在温暖的被窝里睡觉享受寒假的时候,他们还得起早贪黑地爬起来去上课。
而在这个时候,平时看起来并不是很大的学校就会格外的空旷。当走在黄叶飘落的校园的时候,每个初三的男生女生内心唯一的想法,那就是――等到明年就有那些初二的人好受的了。
在初中的时候,教室卫生一般都是靠同学们来保持的,这一周恰好又轮到了盛天雨所在的小组打扫卫生。所以当其他的同学们都离开了之后,他们还要拿扫帚的拿扫帚,拿簸箕的拿簸箕。
冬天的天气也是需要拖地的,毕竟天气很是干燥。
每个教室里只配备了一把拖把,而且要等到大家都扫完了之后才能拖,所以分配到拖地的盛天雨开始“工作”的时候,教室里几乎都没有人了。
拖地其实很快,毕竟是教室的地板,不是家里的地板,并不用仔仔细细的拖得光亮如镜。盛天雨将拖把在厕所的池子里洗了洗之后挂到墙上的钉子上,背上书包准备小跑回去。
刚跑到楼下,就看见余昆等在一边:“盛天雨,等等!”
盛天雨不得不停下了步子――他就不明白了,自己也没表示什么吧,为什么这个余昆现在和自己要这么“哥俩好”的表现啊?
“天晚了,你怕是不好走吧?喏,我有辆自行车,借你骑回去。”余昆的语气十分的真诚。
“哦,我……”盛天雨自认为和余昆不怎么熟,而且他见过余昆的那辆自行车,绝对是上千的山地车……先不说他要是不小心弄坏了链条或者龙头什么的,就是放在哪里也是个问题啊。
要知道,从大马路上到自己家里还要翻过一道山梁呢。虽然山梁最高不过十多米,可是……要自己扛着个山地自行车什么的还是伤不起啊。
所以,盛天雨打算着怎么拒绝。
“小雨!小雨!这里这里!”盛天雨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这熟悉的声音让盛天雨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他猛地转过头,有些惊喜的出声:“……姐姐?!”
对方正是盛夏,扎着马尾辫,颇为可爱的娃娃脸,穿着驼色的毛呢上衣、黑色的牛仔裤,脚上一双黑色的马丁靴,此时正扬起手臂朝着盛天雨挥着。
快速地婉拒了余昆并且道了别,盛天雨三步并作两步地往盛夏那儿跑去:“姐姐你怎么来了……不对,你不是在c市读书吗?”
“当然是放假啦~嘿嘿,羡慕吧?”盛夏拍了拍盛天雨的肩部,“我刚才遇到祝涛(盛天雨的同学,住在邻村)了,他说你今天扫地,所以我就在这儿等着了。”
因为是两人结伴,所以盛天雨反而不用赶时间了。他一边和盛夏并排走着,一边说着话,只觉得内心无比的欢喜:“说起来,姐姐你十一那段时间回来的时候我们都没有见成面啊。”
“那还不是因为你们学校放假太短了……你又知道我晕车,好不容易从c市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不让我休息一天缓气儿是不行的,回来还要和以前的同学见见面,所以‘下来’的时间就少了。”
“所以说啊,要不然你就考近点儿,要不然就干脆考出s省,这样也不用纠结像是十一、五一这样的假期了。”盛夏一边点头一边传授“经验之道”,“我觉得考到f省的x大就不错,毕竟我们以前小时候每年暑假都去那儿玩。而且临海,冬天也不用裹得像个球儿一样了。”
“姐姐,我距离考大学还有三年呢。”盛天雨对于盛夏的担忧只觉得“过虑”了。
“哎呀哎呀,要有长远的人生目标嘛……”两姐弟越走越远,声音渐渐听不清了,还留在原地的余昆才撇了撇嘴,按下手机接听键:“……喂……”
“喂个毛线啊!这个时候你都放学了怎么不早点接电话?”年轻男人的声音从扬声器中传出来,让余昆不优雅地翻了个白眼:“哥哥,你什么时候成老妈子了,不就是接晚了点儿吗?”
“……”敢情我的担心还不对了?!“对了,你们学校什么时候放假,我好让人去订机票。到时候我去接你,顺便一起飞回去。”
“是不是两个人订机票会有优惠?”余昆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反问道。
“你怎么知……咳咳,阿昆你怎么能这么想我呢?我可是温柔体贴的好哥哥来着!”对方的声音一点儿也不尴尬,尤其是后面那句话,说的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要不然你肯定直接丢给我一笔钱让我直接去买机票,然后你先飞回去吧?余昆懒得和对方“扯皮”,一边往住的地方走一边道,“学校大概是一月十七号的样子,我不准备留下来看成绩,所以你可以定十八号的票。”
从龙门乡到可以坐飞机的地方,最快也要两三个小时的车程,为了防止对方从c市开车后出现疲劳驾驶的情况,还是慢慢来的好。反正他们家里也只有他们兄弟俩了,在哪儿不是过年呢?
“哦,好的……”对方声音停顿了一下,余昆只听见那边响起了几下敲击键盘的轻微响动,“阿昆啊,你有没有在那边交到朋友啊?不能在你身边陪你,哥哥大人很桑心的说~”
“语气太夸张,情感太水,”余昆面无表情的对前来迎接自己的保姆点点头,然后脱下鞋子,“如果你真的闲的‘桑心’的话,我会给臣哥说,让他帮忙让你不再空虚寂寞冷的。”
“别别别!阿昆你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弟弟,千万别找那个吸血鬼,你哥哥被派到c市新开的分公司坐镇已经忙得团团转了……”
“好吧,一个条件。”
“吓?!”身为兄弟,对方当然知道余昆所说的条件是有多么的稀奇古怪――好吧,至少让他这个哥哥打扮成古板的青年白领去女生店里买粉红色超大hello kity这种事情就浮云吧浮云~
“难道要两个?”余昆眉头一挑,看着原木桌子上的红烧鱼、糖醋排骨、酸萝卜老鸭汤和一盘素炒白菜,转身去了卫生间洗手。
“好好好!一个就一个!不许反悔哈!”他容易嘛他,工作上被那个吸血鬼压榨,还要兼职寻人侦探;生活上还“兄纲不振”被自家弟弟威胁……
不过,年轻的男人松了一口气――听阿昆的语气和保姆传回来的情况,似乎阿昆在那个小地方也适应的不错――这样就好了,只要等到把这件事情解决了,他就可以把阿昆接回来了。
就龙门乡那个教学条件,要得到好的教学条件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自己反正有那个能力,还是要让阿昆得到更好的生活条件才行――毕竟,这是他曾经在父母面前发过的誓言。
唔,眼下最烦恼的可能就像那个“寻人事件”了,早知道当初自己就不该颠颠儿的把那照片给他看――唉……那个可爱的小家伙,到底在哪儿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考了财会cpa,死得梆硬梆硬的qaq……
小攻暂定了嗷嗷嗷~
如果大大们木有反对意见沙子就开始走感情戏了咩哈哈哈哈~
我爱小剧场,小剧场爱我
我还记得那天
是一个炎热的午后
今天小考,所以比较早回家
回到家时,哥已经回来了
好像若有所思,在那发呆 (可能肚子饿吧)
哥,你肚子饿了吧?我去弄饭,等等就可以吃了
(哥没回我话)
我就往厨房去准备做菜
过了一会
背后好像有人,回头一看,哥冷不防出现在我后面
呼!哥,你下次出声好不好,吓死我了
(奇怪!哥的眼睛红红的)
这时哥突然抓住我的手,我吓一跳
哥他这时缓缓的把那个拿出来
我一看,就知道要发生什n事了
我一直挣扎
哥,不行的,我们是兄弟!被爸妈知道的话
但是哥一点也没听进去
一直苦苦的哀求我,我的头好昏
似乎已经失去了判断的能力
竟然就这样迷迷糊糊的犯了严重的错误
事后我好后悔
但是我也不敢跟爸妈说
于是我只能对哥说:
哥,你下次再逼我在你不及格的考卷上签名,我就跟爸妈说喔!
☆、杀猪⊙n⊙
盛夏其实并不是很习惯在农村居住――虽然在小学四年级之前,她都是由爷爷奶奶带着的。
盛夏并不认为这是忘恩负义这种严重的情况――只是,在过过更加方便和较为优渥的环境之后,再到农村生活就是要感觉别扭一些。
或许这颇有些“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意思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