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看到物品价格 - 274 手机性能大比拼
听到章玖悦的话,傅松眼睛一亮:“真的?太好了。”
他正要过去和那位鲁滨逊聊两句,却见蒂姆和史蒂芬已经抢先冲了出去。
等傅松靠近鲁滨逊,却发现竟然挤不进去了。
“这也太卷了吧?”他只好一脸无奈的拐了回来。
章玖悦笑道:“自己没本事直接承认了就好,竟然还怪行业卷。”
傅松脸一黑:“你啥意思?”
章玖悦仿佛很喜欢傅松生气的样子:“我说你很菜不行吗?”
“什么?我菜?怎么可能?告诉你,我不和他们挤是根本没必要。
信不信我就站在这,那个玩孤岛求生的家伙也会主动找我?”
章玖悦没说话,但看其表情明显是不信。
她正准备看看傅松一会如何出糗,谁知远处的鲁滨逊和众人客套几句后,忽然朝这边走过来。
最后,在章玖悦目瞪口呆的眼神下,鲁滨逊站在傅松面前:“请问是傅松先生吗?”
傅松点点头:“是我。”
“你好你好。”鲁滨逊的表现竟前所未有的热情。
傅松:“你也好你也好,这个……鲁滨逊阁下,我能问个问题吗?”
鲁滨逊:“当然。”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
其实不止章玖悦惊讶,傅松也十分迷茫,他确定自己不认识一个来自非洲的和荒岛求生达人同名的家伙。
鲁滨逊笑道:“我和孟寿是朋友,来这里之前,他特意向我推荐了你。
对了,忘了作自我介绍,我的故乡在尼日利亚。”
傅松瞬间恍然,怪不得。
孟寿在非洲其他地方或许两眼一抹黑,但在尼日利亚名气却相当大。
认识鲁滨逊这样的跨国商人也算正常。
想到这,傅松对孟寿的好感瞬间提升了好几个台阶。
两人的认识实属偶然,后来熟悉后交流其实也不多。
可这家伙简直就是自己的福星,不仅把《战狼2》的票房拉到一个极高程度,还能在如此关键时刻发挥重大作用。
“鲁滨逊你好,看看这些,小麦、vio,蛤蟆金刚,都是我手上的品牌。
它们各有特点,完全能满足非洲兄弟的各种需求。”
听傅松这么说,蒂姆和史蒂芬瞬间就急了。
蒂姆道:“鲁滨逊先生,水果手机开创了手机移动智能新时代,是尊贵与科技的象征。
可以说,它是为全世界所有精英人士打造的,最贴心的手机产品。”
史蒂芬也不甘示弱:“大诺基手机包含低、中、高端所有产品,质量天下第一,性能无与伦比。
是所有有通话需求的人的必备选择。”
其实以水果和大诺基的品牌效应,大可不必如此急切。
因为他们和鲁滨逊属于典型的焦不离孟孟不离焦,鲁滨逊将手机中间商做到现在的规模,肯定离不开这两个品牌。
只是两人刚刚被麦基纳利打劫了一次狠的,现在迫切需要回血,才有些进退失据。
其他人见两位大佬都亲自撸着袖子上场,也忙跟着介绍自己的产品。
不过谁介绍,鲁滨逊都笑呵呵的,既没有不耐烦,也没有表示出对任何一款产品的青睐。
直到众人说完,他才道:“各位,感谢大家对我的厚爱。
不过在商言商,你们的手机能不能卖出去,我说的可不算,顾客说的才算。”
说完,他挥手示意,立刻走过来几个十来个性别年龄均不相同的黑人。
鲁滨逊道:“这些都是我手机店的金牌销售,他们扎根一线,做出了非凡的成绩。
同时,他们也是最了解顾客需求的。
如果你们的手机能够满足他们提出的条件,咱们现在就可以签订深度合作计划。”
此话一出,所有人立刻跃跃欲试,因为大家都对自己的产品有信心。
第一个金牌销售站出来:“大家好,我叫鲁门·莫里斯,来自喀麦隆。
对手机,我有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大电量。
非洲这边电力供应十分困难,很多顾客的手机想充电,必须跑上几十公里,非常不方便。
有的即使在家能充,也经常会遇到停电现象。
非洲大部分人虽然很穷,但酋长可不缺钱,你的手机卖的再贵也有人买。
可若你的手机经常缺电,不好意思。
我们只是经济上存在困难,我们又不傻。”
说完,他看向蒂姆:“水果机我是知道的,我也非常喜欢水果。
不过水果如果充满电敞开了用,能用多长时间?”
蒂姆愣了一下,随即伸出三个手指。
鲁门·莫里斯:“三天?稍微有点少啊?”
蒂姆:“呃,我说的是三个小时。”
鲁门·莫里斯呆愣愣的看着蒂姆:“三个小时?水果手机配的难道是纽扣电池?”
蒂姆:“呃……我们系统优化的特别纯净,待机时间特别长。”
“真的?那能待机多久?”
“整整两天!”
鲁门·莫里斯:“您还是先做下歇会吧!”
蒂姆:“?”
鲁门·莫里斯:又看向史蒂芬:“大诺基呢?”
对此,史蒂芬表现的十分自信:“半个月。”
“半个月?真的?能不能拿过来让我看看?”
史蒂芬连忙递来一部手机。
谁知鲁门·莫里斯脸上全是失望:“功能机啊?这玩意除了老年人,没有人会喜欢。”
史蒂芬道:“不想要功能机我们还有智能机,但电池续航方面就有点差强人意了。”
“畅玩能坚持多长时间?”
“四个小时。”
“你也到一边歇歇吧!”
史蒂芬:“……”
唐兵哈哈一笑:“我说二位,充满一次电只能玩三四个小时?这也太菜了。”
说完,他拿出自己的小麦:“哥们,看看我的,小麦手机非洲版,10800毫安超大电量电池。
畅玩一整天,待机半个月。”
鲁门·莫里斯眼睛一亮:“真的,这个还靠点谱。”
牛大祥本来听要所有手机放到一起pk,其中好包括水果和大诺基。
他的信息立刻就不足起来。
毕竟他的蛤蟆金刚只是一个没有任何科技含量的山寨货。
谁知当鲁门·莫里斯说的是大电量时,他的自信瞬间就来了。
等唐兵说完,牛大祥立刻道:“打仗用导弹激光,手机用蛤蟆金刚。
我的蛤蟆金刚搭在了电量为3.8万毫安的超级电池。”
此话一出,所有人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3.8万毫安的超级电池……简直不可思议。
谁知牛大祥又道:“不仅如此,蛤蟆金刚在系统上也做了优化,删掉了大部分的无用功能,只剩下最基本的时间、日期等等。
当然,那些删掉的功能是可以随时在应用商店下载的,不会因为删减使手机性能降低。
而经过这一系列的优化,蛤蟆金刚的功耗更低,续航能力更强。
我做过尝试,在屏幕亮度中等的前提下,一天按照10小时计算,可以畅玩五天。
待机的话,一个月没有任何问题,极限状态甚至可以达到三个月。”
说完,他将手机递给鲁门·莫里斯。
鲁门·莫里斯看着手上的微型板砖,忍不住惊叹道:“oh,我的上帝!”
他开始认真体验。
蒂姆和史蒂芬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手机会被某个杂牌机吊打。
蒂姆哼道:“电量大又怎样,这个缺陷完全可以用充电宝弥补。
只要多购买几个充电宝,并随时充满电,根本就不是问题。”
史蒂芬也点点头,看蛤蟆金刚的机身全是鄙夷。
仅为了续航就把手机搞得比自己的大诺基还丑,除了脑子抽筋,他想不出牛大祥为什么这么做。
但鲁滨逊却没有说话,显然他更相信自己的金牌销售。
鲁门·莫里斯玩了一会,抬头看向牛大祥:“这款手机太棒了,我很喜欢。”
说完他看向史蒂芬:“蛤蟆金刚的造型在你看来的确夸张了点,但我认为反而更好。
在非洲,所有勇士出门都喜欢携带两件武器。
一个是石头,另一个是木棍。
这款手机完全可以取代石头,手机石头,很不错的创意。”
牛大祥立刻道:“谢谢夸奖。”
鲁门·莫里斯又道:“我当然知道充电宝可以弥补电量的不足。
但充电宝也有它的弊端,携带不方便,当然,更重要的是不够炫酷。
否则我也不会提出一定要大电量手机了。”
鲁滨逊点点头,示意第二个金牌销售提问。
这次站出来的是位女性:“大家好,我叫格蕾丝·伊娃,现在在加纳工作。
和鲁门·莫里斯的要求不同,我认为一款手机能否热卖的重点是信号。
众所周知,在非洲,手机信号极不稳定。
所以一款信号接受能力强的手机,绝对是一大卖点。”
说完,她看向蒂姆:“蒂姆先生,我记得水果手机的信号接收问题一直被人诟病吧?”
傅松在旁边看着表情尴尬的蒂姆,他没想到这位格蕾丝·伊娃说话竟如此直接。
水果手机信号接收不稳定是真的,因为这方面的技术目前最好的是高通的基带。
但水果不满高通收取的高昂专利费,转而和英特尔合作。
只是英特尔的技术部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他们撅着屁股研究了好几年,也没能突破高通的专利壁垒。
水果机的用户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直花最高的价格支持水果,结果却因为水果的“抠门”,导致自己的信号接收体验一直处在最差状态。
后来水果实在顶不住舆论压力,抛弃英特尔和高通合作。
但此时高通的技术已被华为赶超,其他手机都换成了华为的技术。
于是水果依旧被吊在信号差的耻辱柱上下不来。
第二场比试水果直接出局,大诺基、小麦等其他机型表现还行,但也都是中规中矩。
格蕾丝·伊娃有些失望:“就没有信号好一点的手机吗?”
“咳咳……”傅松轻咳两声,道,“伊娃女士可以试试蛤蟆金刚。”
格蕾丝·伊娃一愣:“它吗?”
说实话,和鲁门·莫里斯喜欢大块头手机不同,格蕾丝·伊娃还是更中意小巧精致的颜值机,比如vio。
其实傅松在代工vio时,已经对它的信号接收器做了优化。
所以在格蕾丝·伊娃看来,这款以三个奇怪字母命名的手机,已经勉强能用。
傅松笑道:“对,蛤蟆金刚体积大可不仅因为电池。”
“是吗?看来你很有自信。”
格蕾丝·伊娃说着,忽然眼珠一转。
她走到窗边,开始玻璃窗,淡淡的水腥气透过窗户飘进来。
原来众人所在的建筑有一半在圣水湖上,所以这扇窗户下方就是圣水湖。
格蕾丝·伊娃道:“想要检测一部手机的信号接受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水下。
这里离湖底有28米。
如果将手机抛下去还能打通,那么这部手机在非洲90%的地方都能接收到信号。”
说完,她取出一张手机卡,塞到蛤蟆金刚中。
又用塑料保护膜将其包裹严实,先拨了一下号,确认信号正常,接着用绳子绑住一端,随手丢进湖中。
很快手机沉到底部。
格蕾丝·伊娃再次拨打刚才那个号码。
她已经做好了“您好,您拨打的手机号码暂时无法接通”的提示信号,结果下一刻,手机竟然通了。
格蕾丝·伊娃脸上全是不敢置信:“这……怎么可能?”
说完,她忙用绳子把湖底的手机拉出来,撕开塑料保护******蟆金刚的来电显示上有一个未接来电,正是她刚才拨打的。
格蕾丝·伊娃转身夺过蒂姆手中的水果样机,依法炮制扔到水里。
等蒂姆反应过来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再次拨号。
【您好,您拨打的手机号码暂时无法接通。】
格蕾丝·伊娃又试了几次,发现除了蛤蟆金刚,其他手机的情况都差不多。
旁边,牛大祥看着这位黑人奴性不停忙碌,不禁有些好笑。
因为同样的经历,他也体验过。
只不过他是在电梯里,对方实在湖水中。
最后,确认了蛤蟆金刚的信号接收能力,的确强到爆这一事实后,格蕾丝·伊娃忽然问旁边的蒂姆:
“喂,你怎么搞的?手机性能这么棒,外观也这么漂亮。
为什么不能把信号接受也优化一下呢?”
蒂姆看了格蕾丝·伊娃半天,终于道:“信号接收差本来就是水果机的特色,你不是早就已经知道了吗?”
格蕾丝·伊娃:“……”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